首都师范大学史金生教授讲座预告
包含“给”的几个句式的主观性和主观化
主讲人:史金生教授(首都师范大学)
时间:2015年12月2日(周三)14:00~16:00
地点:新综合楼1125-1127
讲座提要:“给”是个兼类词,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介词、助词。用在不同的句式中,分别表示给与、使役、引进受益者/受害者、引进施事、强调责任者等语法意义,由其参与构成的句式多具有主观性。本文主要讨论包含“给”的四个句式的主观性:一、“把NP给VP”句式;二、“被NP给VP”句式;三、“给我VP”句式;四、“给被动NPVP”句式。这些句式的不如意、出乎意料、强调结果等主观性表现都与“给”有关。文章通过历史语料,分析了包含“给”的句式的主观化过程。文章还通过与西班牙语利益与格的比较,认识人类语言在主观化方面的一些共性,揭示汉语这种主观性表达比较显豁的语言和西班牙语这种主观性表达比较隐晦的语言的一些特点。
主讲人简介:史金生,男,南开大学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博士后。现任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理事,语义功能语法专委会副会长。曾任河南省学位委员会第三届学科评议组专家,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语言学家奖二等奖、河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和全军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汉语虚词的语法化机制”和“三百年来北京话的历史演变和现状研究”,出版专著《现代汉语副词连用顺序和同现研究》。主要研究领域是汉语句法语义和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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